一、申请对象
2017年报考我校且达标录取的普通类统招文、理科本科考生。
二、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1、特等奖学金
奖励额度:20万元/生,一次申请,分四年奖励。
申请条件:高考成绩超过陕西省“211院校”在当地省份录取最低线,且身体健康的考生。
适用范围: 2017年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的所有省、区、市考生。
2、一等奖学金
奖励额度:4万元/生,一次申请,分四年奖励。
申请条件:分一二本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在所属省份一本线下20分内(含20分)的普通类文、理科考生。
适用范围:我校2017年投放招生计划的所有省、区、市考生。
3、陕西专项奖学金
适用范围:陕西省考生。
科类 |
申请条件 |
级别 |
奖励额度(报到时冲抵学费) |
普通文理科 |
高考成绩文、理科超过二本分数线(含二本线) |
A类 |
10000元 |
高考成绩文科442-456分、理科387-396分之间 |
B类 |
6000元 |
高考成绩文科422-441分、理科377-386分之间 |
C类 |
3000元 |
三、 特别提示
1、奖学金须在填报我校志愿前申请,我校将结合考生档案所反映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
2、奖学金申请通道为:登陆学校招生网申请;直接到学校招生办现场申请或到我校驻各地招生咨询点申请。
另外,学校长期设立健全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每年提供近2000万奖助学金,惠及学校三分之一的学生。
奖学金、助学金资助体系:
每学年为学生提供近2000万,惠及三分之一学生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每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每人。
国家助学金:2500元/学年/每人—3500元/学年/每人。
勤工助学: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助学贷款:统招本、专科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可贷8000元的信用助学贷款。